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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教育机构协商退费(教育机构怎么协商退款)

admin 2022-05-19教育资讯
前些年来,大大小小的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一般开办了起来,这些教育机构在素质上参差不齐,在收费上却统一的高昂,使工薪阶层的父母本来就并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还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今年7月24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

前些年来,大大小小的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一般开办了起来,这些教育机构在素质上参差不齐,在收费上却统一的高昂,使工薪阶层的父母本来就并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还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今年7月24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也就是大家所称的“双减政策”,双减政策一是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二是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到了今年九月已经有很多的教育培训机构陆续宣布闭店或者关门,那么父母交的培训费用怎么办呢?今天,笔者就跟父母聊一聊,怎么向教育培训机构要求退费。


一、教育培训是合同关系


在党中央这些年依法治国的方针下,父母在给宝宝报名教育培训或者校外辅导的时候,都会签一些关于教育培训内容和费用的文件,签的这些文件都有一个共性,就是在教育培训机构和父母间设立一些权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那么父母签订的这些就是“教育培训合同”。


有些父母会说“没有签过,就是交了钱”,那也不要怕,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虽然没有书面的合同,但是父母和教育机构间是有口头合同的。


二、如何退还学费


上面我们知道了教育培训是合同关系,那下面我们就说说如何退费。


首先,协商退费


在“双减政策”中要求“坚持从严审批机构”、“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和“强化常态运营监管”。


现在部分的教育机构可能会因为自身资质的问题,或者培训方式的改变等原因,已经不能提供培训服务。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父母应在政策的引导下,可以与教育培训协商退款。


退款中,教育培训机构可能会要求父母签订相关的“退款协议”,父母一定要注意“退款协议”的内容,避免在退款金额、退款周期和退款方式上发生错误,北京海淀区的一位宝妈就发生了这样的问题案号【(2020)京0108民初48379号】,在这个案例中宝妈因为与培训机构的“退款协议”中约定了退款的金额为13211元和退款周期为6个月,致使宝妈的一千余元无法得到退还。


其次,诉讼退费


有些父母无法与培训机构在协商退款中达成一致,那么,就只能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了。在这里,笔者为父母整理了在诉讼中需要准备的东西和注意的地方:


在诉讼前,父母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在起诉状中说明培训机构的主体情况(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具体诉讼请求(即要求法院判什么)和起诉的事实理由。


在起诉时,需要找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这里有管辖权的法院极大的可能是“教育培训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或者是“交易培训机构所在地”的法院。


在开庭审理的时候,父母一定准备好证据和引用正确的法律规定:


证据一般会有《教育培训合同》、缴费的转款凭证或收据、教育培训机构出具的发票等。


法律规定除了上面说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外,还可能涉及《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规定。


三、教育培训机构跑路,怎么办?


(一)向“双减”监督平台举报


在这次的“意见”中明确,“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方、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各地要设立监管平台和专门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所以在发生教育培训机构跑路的情况,父母可以拨打当地的“查号台”查询“双减监督平台”的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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