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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九大定律(教育的九大定律)

admin 2022-05-17教育资讯
教育的本质就是培养学生一种积极的态度,教育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能称其为池塘。没有情感,没有爱,也就没有教育。——朱永新定律一:态度决定一切“态度决定一切”,不仅是体育的定律,更是生活的定律、教育的定律。教育,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培养学生积极的人生态度的过程。积
。奖励是一种阳性强化,分赞许、表扬、嘉奖等;惩罚是一种阴性强化,分批评、体罚、劝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


体罚行否?答曰:不行。我认为体罚是无能的表现。一般说来,体罚会在三种情况下出现:一是说而不服,管而不理,教育方法“失灵”;二是教师情绪不好时的冲动,难以控制自己的行为;三是坚信体罚能解决问题,消除危机。如有的人就说:“鞭子本姓竹,不打书不读”,“不打不成才,一打分数来。”


在这样的理念支配下,有些学校和老师便理直气壮地对学生进行惩罚。也有一些国家甚至允许学校运用体罚。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体罚是不能应用于教育的。


第一,体罚并不能使学生真正心悦诚服,不能从根本上感化学生的心灵。俄国教育家皮罗果夫说过一句很有意思的话:“抽打,是为激发人的羞愧感而采用的一种过于粗暴的强制手段。而羞愧感是一种在温室里培育出来的娇嫩的花朵。它一旦落入粗暴之手,就会立即枯萎。抽打会使人产生恐惧,这是无疑的,但是这种恐惧并不能起感化作用,也是靠不住的,它只能掩盖内心的邪恶。抽打只能改造那些精神脆弱的,用甚至不那么危险的方法也可以改造过来的人。”


第二,体罚往往使人自暴自弃,滋长仇恨的心理。明代教育家王守仁也有精彩的论述:“鞭打绳缚,若待拘囚。彼视学舍囹圄而不肯入,视师长如寇仇而不欲见,窥壁掩复,以遂嬉游,设诈饰诡,以肆其顽鄙。偷薄庸劣,日趋下流。是盖趋之于恶,而求其为善也,何可得乎?”


第三,体罚往往容易使学生模仿暴力。当他成年以后,或者当他们面对比自己更弱小的教育对象时,他们会毫无犹豫地抱拳相向。


教育是心灵的艺术,只有心与心面对,心与心交融,才能取得真正的实效。皮肉之苦,只能饮鸩止渴。


定律四:读书改变人生



很多年前,我读苏霍姆林斯基的著作时看到这样一段话,它使我刻骨铭心:“无限相信书籍的力量,是我的教育信仰的真谛之一。”


纵观世界各国,凡是崇尚读书的民族,大多是生命力顽强的民族。全世界读书最多的民族是犹太族,平均每人每年读书64本。


而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崇尚、热爱读书的民族。只是随着科举制度的出现,读书人的阅读视野渐渐狭窄化了。现在的应试教育,也在很大程度上挤兑了学生读书的空间,学校中无书可读的现象远未销声匿迹,学生无暇读书、不想读书的情形也不少见。除了几本干巴巴的教科书,学生几乎不再有也不再读其他书。


这就使他们的精神世界逐渐枯萎,他们的人生色彩逐渐黯淡。这是令人痛心、发人深省的。书能改变人的一生,性格、爱好、禀赋、气质、思想和观念,以及对生活的理解。——学无止境,行者无疆。书陪伴着阿穆尔成长,也祈愿它能一生伴于你我左右!


定律五:课堂属于学生



构筑课堂的目的何在?当然是为了学生的增知长识,为了学生的成长进步。

有人说,难道课堂就不属于教师?问得好!但它的“潜台词”(“课堂属于教师”,“师为主,生为客”)及其所蕴含的观点或许就是课堂没能“回归”主体(学生)的根本障碍所在。


表面上看,“课堂属于教师”没有什么错。但一旦我们认识到,如果没有学生,课堂和教师就失去存在的必要和意义,那么我们就会清醒地发现,学生才是课堂的终极目的对象,而教师只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和途径,或者比喻为桥梁和纽带。


作为“中介”的教师是不具备主人资格的,是不应该获得“归属”权利的。那么他的角色应怎样定位呢?我想,既然教育是为人(学生)更好地生存,那么,把教师定位于“护卫者”“服务者”“促进者”“协作者”等角色是很合适的。鉴于此,人们提出三个“一切”(即“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我以为深得教育“三昧”。


课堂属于学生。既然如此,他就不应该有下人的拘谨、奴仆的胆怯、童媳的压抑。他应该投入洋溢四周的自由轻松的氛围,他应该享受汩汩而来、欲罢不能的诗意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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