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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北京一建机电继续教育(北京一建继续教育最新规定2021)

admin 2022-05-16教育资讯
德立·2021一建寒假作业春节学一建(第4天)一建法规1.关于物权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是()。(2014.20)A.物权是一种支配权,需要义务人的行为配合B.物权是一种财产权,直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权利C.物权是一种相对权

德立·2021一建寒假作业春节学一建(第4天)

一建法规


1.关于物权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4.20)

A.物权是一种支配权,需要义务人的行为配合

B.物权是一种财产权,直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权利

C.物权是一种相对权,用以对抗特定的相对人

D.物权是不具有排他性的权利,同一物上可以存在几个物权


2.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续期和消灭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5.34)

A.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应一并处分

B.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使用期限的约定不得超过50年

C.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D.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3.关于地役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7.97)

A.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B.地役权合同应包括解决争议的方法

C.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签订时设立

D.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E.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甲将其房屋卖给乙,并就房屋买卖订立合同,但未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房屋也未实际交付。关于该买卖合同效力和房屋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8.22)

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不发生变动

B.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不发生变动

C.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归乙所有,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D.买卖合同效力待定,房屋所有权不发生变动


5.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8.90)

A.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

B.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C.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可以采用口头约定的形式

D.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与附着于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分别处分

E.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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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案】B

【解析】物权具有以下特征: 

1.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介入。

2.物权是绝对权。物权的权利人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人。

3.物权是财产权。物权是一种具有物质内容的、直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权利。财产利益包括对物的利用、物的归属和就物的价值设立的担保。

4.物权具有排他性。物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他行使物权的干涉。而且同一物上不许有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并存,即“一物一权”。

2【答案】A

【解析】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因此选项B错误)

(2)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3)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因此选择A选项)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3【答案】ABDE

【解析】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3)利用目的和方法;(4)利用期限;(5)费用及其支付方式;(6)解决争议的方法。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答案】A

【解析】物权变动的基础往往是合同关系,如买卖合同导致物权的转让。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由于乙未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房屋也未实际交付,所以房屋所有权不发生变动。

5【答案】BE

【解析】A错误,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C错误,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D错误,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与附着于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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