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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会计教育在线学习()

admin 2022-05-20教育资讯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6月14日至7月15日,省委巡视四组对寿宁县开展了巡视,并于2018年11月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县委深刻领会政治巡视定位,牢固树立“巡视不整改就是对党

6.因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石材加工企业整治工作决策部署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武曲镇党委书记卢莹、武曲镇宣传统战委员蔡清池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7.因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石材加工企业整治工作决策部署不力,主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原县经商局局长郭寿兴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8.因县委、县政府关于石材加工企业整治工作决策部署不力,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葆萌,县环境监察大队原大队长林涵钊、大队长胡召平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9.因工作履职不到位,平溪镇政府社保所职工肖家兴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10.因落实中央环保政策不力,芹洋乡山底村党支部书记夏亦松、村委会主任吴允林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11.因在开展土地权籍调查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县国土局鳌阳国土所临时工范世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股原合同工吴树炀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12.因在审核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股派遣工范巧玲、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股股长黄雪琴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13.因不正确履行职责,为他人违规建设房屋开具虚假《证明》,鳌阳镇梅溪社区居委会原主任陈霞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14.因违反廉洁纪律,将管理与服务对象支付用于化解上访群众矛盾的费用挪归个人使用,向管理与服务对象借款,坑底乡原党委书记兰州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15.因违反规定,私自将单位公款存入个人银行账户管理使用,县扶贫办原财务出纳刘新燕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16.因履职不到位,未严格按照镇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对武曲镇文林自然村整村搬迁对象进行逐户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武曲镇白岩村党支部书记郑德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17.因违反规定,向三家企业返还土地出让金,原县国土局副局长(主任科员)王守林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18.因在“一事一议”项目上编制虚假筹资筹劳内业资料和筹资筹劳账目,鳌阳镇蟾溪社区原报账员叶允群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19.因坑底乡部分村主干由他人代为履职问题,时任坑底乡大岭村支部书记陈松长、芎坑村支部书记郭存金、半岭洋村支部书记吴增飞、半岭洋村原村委会主任吴平、分管副乡长金其全、半岭洋村包村干部江芳芳、张高峰,大岭村包村干部吴谦炳、芎坑村包村干部胡祥春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0.因落实中央环保政策不力,武曲镇武曲村党支部书记刘朝泗、村委会主任刘进光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1.因请民间“风水先生”为烈士陵园进行选址、观测风水问题,县民政局原主任科员、副局长许仕斌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2.因对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宣传不到位,武曲镇武曲村党支部书记刘朝泗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3.因坑底乡大岭村原村委会主任张善平长期脱岗,时任大岭村包村干部吴谦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4.因违规公务接待,犀溪镇西浦村党支部书记叶忠刘、村委会主任缪仕钦,清源镇韶托党支部书记许家良、村委会副主任许奶池,芹洋乡底洋村党支部书记吴如波、村委会主任胡金锋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5.因巡察整改不力,时任大安乡党委书记龚旺春,教育局党组书记吴光淮,原国土局党组书记缪仕海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6.因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问题,坑底乡坑底村党支部书记叶淼、原村委会主任叶发明,林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吴宗星、村委会主任吴道雄,榅当洋村党支部书记陈道增、村委会主任陈运高,大岭村党支部书记陈松长、原村委会主任张善平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7.因对坑底乡坑底村、大岭村、榅当洋、林山村等大额现金支付监管不到位问题,坑底乡会代中心负责人叶茂飞、原会代中心工作人员缪周林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寿宁县对列入重点污染整治工作仍存在整治不够坚决、不够彻底等问题”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全县55家石板材企业均已关闭拆除到位,但残留石材废渣等清理整治存在一定困难,各相关乡镇正在推进中。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快石板材企业关闭拆除后废渣清理整治工作。

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前

2.关于“未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由于审计需经审前调查准备,现场审计取证、意见征求和结果报告等阶段,目前尚不能全面完成拟定的5个审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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